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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蒙古族家庭教育及生态文明建设

  发表日期:2018年6月15日      作者:王雅丽     【编辑录入:admin

 

 

摘要:蒙古族家庭是对民族成员实施教育的最小社会单位,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最初场所和重要的途径。蒙古族家庭教育蕴含丰富的具有民族文化烙印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影响着个体的文化认同、认知模式、知识能力、道德情感、行为方式、价值标准等多方面的形成和发展,从而奠定个体发展的文化根基。本文论述了蒙古族家庭的特点和蒙古族家庭教育的观念及内容,蒙古族家庭教育的范本也给我们研究少数民族家庭教育提供了一定的依据,有极强的借鉴作用。

蒙古族对孩子的教育是一种言传身教式,重视培养后代忠诚、信义、矢志不渝的品德,同时,也不放松对身体机能的强化。正所谓,既有伟大的人格,又有强健的体魄。总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蒙古族家庭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它的内涵十分丰富,挖掘它、研究它、认识它对于家庭教育建设和和谐社会生态文明教育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主要内容之一。“人与自然谐共生”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就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近年来,随着生态危机的愈演愈烈,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成为各学科研究的热点。回眸 20 世纪人类的整体发展,人们无不为科学技术的诸多成果倍感骄傲,无不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欢呼雀跃。然而,面对日益严峻的现实,人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生态危机”首先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只有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和伦理理念,确立一种全新的伦理价值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伦理理念才能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

长久以来,游牧民族世代生活在草原上,孕育和创造了灿烂的游牧文化。蒙古族是一个勇猛强悍的游牧民族,长期称雄于北方草原,拥有悠久的历史,是传承游牧文化的集大成者。“蒙古族游牧文化是指游牧民在蒙古高原地区上千年的游牧生产生活过程中,积累了如何协调人与牲畜、牲畜与牧草、牧草与草场之间的矛盾,并且在游牧实践中,逐渐创造了一整套适应内蒙古高原自然环境条件的独具特色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制度、风俗习惯以及哲学观念和宗教信仰。”蒙古族游牧文化中处处渗透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思想。蒙古族历来重视对子女进行道德规范的教育,在蒙古族的传统观念中,道德 规范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成吉思汗颁布的札撒中就有不少关于这方面格言。例如:“凡子不率父教、弟不率兄教;夫疑其妻、妻忤其夫,男虐待具已聘之女,女慢视已字之男;长者不约束幼者,幼者不受长者约束;高位达官,信用亲近,遗弃琉逖;富贵之家,不急公而吝财;若是之人,必至流为匪类,变为叛贼。家则丧,国则亡,临敌则遭殃。我严加告诫,以防此弊”。蒙古族把道德教育提高到了关系到国家稳定安危的程度。

蒙古族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因此,蒙古人在对其子女进行家庭道德教育时,遵循了自然法则,他们有意无意强化了孩子们的环境意识。道理十分简单,大草原是我们的衣食之母,这是蒙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拿烧火取暖来讲,蒙古人首先烧的柴禾是牛、羊、马粪,而不是去砍伐森林,即使烧柴也是能拾一些干枝,他们决不因烧柴而砍掉活生生的林木。烧牛、羊、马粪的一个最大的好处,是净化了草原,使草原生态进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水是生命之源,因此,蒙古人从来都不会污染江河,湖泊、山泉,他们把污染水源的行为,视为大逆不道。

蒙古人在游牧生活过程中,要经常进行倒场、轮牧,这便是人们常说的逐水草而居。倒场、轮牧的优越性在于给草场提供了一个休养生息,恢复植被的机会,也防止了草原的沙化。因此,蒙古人的牧场分为春季牧场、夏季牧场、秋季牧场,冬季牧场。蒙古人在来回迁徙游牧的过程中,对那些生活垃圾是要进行简要处理的,其处理的方法是就地埋掉,然后拿来草坪覆盖在上面,以求植被的恢复。

另外,蒙古人游牧的生产方式决定其生产周期较长,因而在他们的头脑中不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当一头牛产下牛犊的时候,在蒙古人的头脑中决不会产生立即杀吃牛犊的想法,相反,他们所想到的是几年后,让牛再产仔,然后吃其奶,用其畜产品。我们认为,蒙古人的这种思想意识,对于保护大自然,求得生态平衡十分有利。

与这种思想意识相适应,蒙古人对野生动物也采取了保护措施,即“地有禁、取有时”,“怀卵时节勿捕”,“怀羔时节勿捕”。蒙古人把围猎的时间,严格限制在冬季,其余时间里让野生动物进行繁育发展。蒙古人在家庭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对其子孙后代进行着环境道德教育。

蒙古人在家庭传统道德教育方面,比较注重教育者--父母自身的形象。对于这一点,蒙古人常说的一句谚语就是“六畜的前两只脚踩过的地方,其后两脚一定能够踩到”。这句直译过来的谚语听起来有点费解,其实恰恰反映了蒙古族游牧文化的深刻内涵。六畜的前两只脚,好比是父母、教育者,后两只脚好比是子女、受教育者,前两只脚和后两只脚是协调一致的,如果前者发生了错误,后者也会跟着出现错误。因此,父母本身的道德行为,对孩子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母必有其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另外,在蒙古谚语中,还有一句教育哲理,讲得非常生动形象,即“娶媳妇先看对方的母亲,买毛驴要看它的蹄子”。从一定意义上讲,孩子是父母的翻版,做父母的本身在行为规范方面要求不严,反过来对子女们提出十分苛刻的要求,让他们达到高标准,那都是不现实的。因此,蒙古人在家庭道德教育中,把父母的榜样示范放在了头等重要的位置上。

蒙古人在家庭道德教育方面,也十分重视对孩子们进行热爱父母、热爱家乡、热爱民族的教育。蒙古人懂得,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的人,是很难做到爱他人,爱社会的,而热爱父母是培养孩子爱心的根本。事实上,人们把这种教育基本上都渗透在日常的细节中,可操作性比较强。例如,平常吃饭时,父母以及长者不入席,绝对不会让孩子们先入席,而且首席位置是父母和长者的,孩子们没有资格坐首席位置的,另外,孩子们把第一碗饭用双手敬献给长者,父母动筷子之后,他们才能吃。

孝子受到人们的尊重,不孝之子会让人看不上。蒙古人认为,父母的恩情永远也报答不完,这一点,在蒙古音乐中都有所反映。蒙古人热爱父母的教育,终究要与热爱家乡的教育联系在一起的,家乡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是我们终生难忘的地方。“喝的水是阿尔山,养我的土地是金子“这是蒙古人对孩子的谆谆教悔。在此基础上,蒙古人还要教育孩子”雄鹰飞得再高,影子还在地上“,言外之意,树高千尺,不能忘根。

记得在《云良》这首古老的蒙古族叙事民歌当中有一段歌词讲得非常精彩。当年,云良姑娘被远嫁到北京城后,日夜思念着父母、家乡,因而她唱道"转遍了北京城的四十条大街和八十个胡同,但所有这些都比不上家乡的景色美"。可见蒙古人对子女进行的热爱家乡的教育是非常成功的。热爱父母、热爱家乡教育的最终归宿是热爱民族的教育。古老的历史文化是对孩子们进行热爱民族教育的活教材。在这一点上,家长们做的是很成功的。

蒙古人在家庭道德教育方面,也十分重视培养孩子的勤奋务实的精神。蒙古人特别反对那种华而不实的作风,他们不喜欢那种说的多而做的少净卖嘴皮子的人。蒙古人把那些老说空话的人,比喻为“辘轳摇得山响却找不到井的人”。言外之意,他们强调的是“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因此,蒙古人一般都不善于张扬。

蒙古人在培养孩子勤奋务实精神方面,最经常的一句话就是,“念珠子(喇嘛用的宝贝念珠)、不如饮牛”,“闲呆着不如琢磨点正经事”、“只要劳动,就能啃上骨头”。其实这些训言用蒙古语讲起来,十分生动,而且都是合仄押韵的。

在蒙古人看来,少说空话,多做实事是比较实在的事情,他们认为培养青少年勤奋务实精神的有效途径,就是从小事做起,逐级深入。这样,他们尽最大努力不让孩子们成为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的眼高手低者。

蒙古人在家庭道德教育方面,比较注重提倡节俭,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就拿吃手扒肉来讲,蒙古人把带肉的骨头用刀子刮了又刮,吃得干干净净的,尔后把骨髓都要吸净,同理,他们吃饭从不丢饭粒,并把碗里的饭菜吃得干干净净的,相反,他们把那些吃饭丢饭粒的人,骂为连狗都不如的人。蒙古人在饭桌上,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粮食这个东西,等我们把它吃到嘴里的时候,已经翻越了十道山梁”来之不易,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浪费它呢?浪费粮食意味着犯罪。

此外,蒙古人还用一种古老的神话传说,即教育自己的孩子要爱惜粮食。其中讲道,在长生天(苍天)的眼里,一粒粮食要比一头牛还要大,而人却比蚂蚁还小,结论是,爱惜粮食使人增寿,浪费粮食使人减寿。在经济十分落后的过去,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你不爱惜粮食,结果都把它浪费掉了,等到发生灾荒的时候,人还不是倒霉吗?

蒙古人在家庭道德教育方面,突出了“诚信”二字,在培养忠厚老实人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这方面,元太祖成吉思汗的嘉言善行在广大蒙古民众当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用人的唯一标准,就是“诚信”,凡是那些不隐瞒事实真象、不说假话的人,都得到了重用。因此,蒙古人把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做为人生的座右铭来看待。所以,蒙古人认为假的就是假的,“只要坚持求真务实,勒勒车也能赶上兔子”。这是蒙古人教育孩子的基本准则。

不怕不被别人知道,就怕自己没真本领。“人过留名,雁过留音”,对于一个人来讲,有什么东西比名誉更为重要呢?基于这种认识,蒙古人教育孩子时,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宁可把身板骨弄折了,也不能把名誉弄糟了”,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将来成为一个“真正的蒙古人”——即顶天立地的英雄汉。所以,蒙古人为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真正的蒙古人”的训诫语,就是“美好的名字是父母给取的,败坏的名字是自己得的”。其寓意在于,要成为“真正的蒙古人”,需要个人的不断努力。

蒙古人在家庭传统道德教育方面,也不同程度地深透了各种禁忌,并要求孩子们恪守这些行为准则。众所周知,西方人有许多忌讳,例如,不能问女士的芳龄;不能随便问人家的收入等,同样道理,蒙古人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禁忌,并且把它世世代代传承下来。

例如,一个人要去别人家串门的时候,绝对不能踩门槛,这是一个特殊的忌讳,而且这一禁忌早在蒙古帝国的时候就形成了,蒙古人把这些踩门槛的行为,视为伤天害理,所以,在大汗的行宫旁边,站立着手握棍棒的门卫,他们有权对那些违规者予以处罚。又如,客人进屋时,决不允许他将马鞭或马绊子带进屋内,这是一个非常忌讳的事情,认为这是一种对主人的污辱行为。另外,客人进入蒙古包,从哪一方面进入,再从哪一面出来,女性应坐在哪一面,客人应坐哪一面,都有严格的规定,若违背了这些基本的准则,那只能说明没有教养,挨骂的只能是他的父母,即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蒙古人的禁忌还表现在语言上,哪些话该说,而哪些话不该说,都有一定的讲究。尤其是对那些有生理缺陷的人,更忌讳取笑或揭短。在人际交往上,蒙古人更忌讳搅舌头。所以,蒙古人经常讲的一句话就是“衣襟长了碍脚,舌头长了缚身”。蒙古人把那种善于传话的人,贬称为“两头针”,守口如瓶是做人的一个基本的准则。

在蒙古人的家庭传统道德教育中,养成训练占很大的比重。当家里来客人的时候,做晚辈的首先给客人让座,然后倒茶递烟,大人唠家常,年轻人不能随便插嘴。家里请客吃饭时,孩子们应远离饭桌,等客人吃完之后,才允许他们入席。后生见了年长者,首先要下马问候,要叫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等,蒙古人把这说成是“嘴甜的牛犊,能吃上两个乳牛的奶”。

蒙古人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较注意训练孩子们眼里有活,为此,主要让孩子们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捡牛粪、赶羊群、收拾房屋等,使他们形成一个良好的劳动习惯。让孩子们眼里有活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小到对自己的家庭负责任或对自己的妻子儿女负责,大到对亲戚朋友负责,然后对集体、社会负责。

蒙古人的家庭传统道德教育中,对女子的教育是很有特色的。应当指出的是,成吉思汗对女子教育问题有许多精辟的论述,可谓开了蒙古女子教育的先河。他的女子教育的思想,对蒙古社会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就是在今天,我们也能找出一些基本的脉络。

近代著名的蒙古族学者罗卜桑悫丹在他的《蒙古风俗鉴》中说,女孩子“应学会料理家务,礼貌待客,不能随地吐痰,说话要文雅,在陌生人面前回答问题要有智慧。……女孩子到了十三岁,要掌握做饭的技艺和针线活的技巧,举止要得体,时刻审视自己,切忌失态。女孩失足恰似昨日的时光,永远不能返回。女孩的成熟同开放的花朵一样,自有时日,其行为规范与男孩是有差异的”。洁身自律是蒙古人对女孩进行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点也是当今蒙古女性所恪守的基本准则。

蒙古人对出嫁之女的教育更具有特色的。闺女的命运决定了她不可能一辈子生活在娘家,所以他们经常教导女儿,要尊重公公、婆婆,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不能有急躁情绪。“先当媳妇,后当妈妈,最后当奶奶”,这是人之常情,不能悖逆。

一、蒙古族家庭简介

家族,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它是用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结成的最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而这种生活共同体的组成形式,就是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活的基本组织。最早记载的蒙古族家庭是父系家庭,由一定范围的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所组成。小家庭由婚姻关系的缔结形成了最初的家庭成员――夫妻,后来又生儿育女。儿子成家后,在父母的蒙古包旁另建新包,共同游牧。

蒙古族的家务,男子和妇女分别承担。放牧,蒙古包的拆迁及搭建,制造工具等都由男子负担。他们除了从事牧业生产外,也从事日常生活所必须的手工业,如鞣制皮革,照管羊,挤羊奶等。牧区的妇女负担的家务则比男人繁重,有人说蒙古族女子:“女子所在,则朝夕榨乳,制造奶酪,汲水,拾兽粪而干之,制衣制靴,无不任之。乘马疾驰于原野,不亚于男子。其业务之勤奋,性格之活泼,有独立生活之资格。此为蒙古女子之特色,较甚于汉女子百倍也。”以上就是对蒙古族家庭构成及男女分工的简介,下面我们来谈谈蒙古族在家庭教育这方面的观念。

二、蒙古族家庭教育观念

()胎儿的发育

蒙古人注重让孕妇保持平和的心态,避免让孕妇焦虑或生气,认为这样对于孕妇腹中的孩子的发育是不利的。蒙古人非常注意为孕妇创造良好、舒心的环境,不让孕妇长时间处于嘈杂的环境中。现代科学证明,孕妇的心理状态与所处环境会影响腹中孩子的遗传素质。因此可得出结论,孕妇的心态与所处环境对腹中孩子的发育有重要影响。

()教育从出生开始

蒙古族主张,应从孩子出生开始就对其进行教育。“蒙古族为了让孩子掌握生产知识、技能、技巧,注重从小对其进行教育”。蒙古语中有“成人从童年开始,良驹从小马开始”的谚语,可见他们对教育孩子的重视程度。

()重视儿童的交往

蒙古族非常注重正确选择儿童长期来往的人,比如儿童的伙伴等。他们认为,孩子长期与品德优良的人来往,就会形成好的品德;如果与品德不好的人来往就会形成不好的品德。蒙古语有“近金者变黄,近墨者变黑”的谚语。儿童长期来往的人会对儿童的社会化产生影响,以伙伴为例,儿童会模仿自己的伙伴,和伙伴产生最初的社会合作关系。蒙古谚语中的“变黄,变黑”都是儿童社会化的结果。因此慎重选择和儿童长期来往的人是非常重要的。

()游戏的重要性

蒙古族注重通过游戏锻炼儿童。“蒙古人的传统游戏是在蒙古族长期的朴素生活环境中产生的,它通过自己的独特之处,为发展儿童的身心发挥着其特殊作用”。蒙古族的传统儿童游戏有赛马、搏克、沙拉哈等。依据教育心理学的理论,游戏能给予儿童模仿成人实践情境的机会。从而促进儿童身心发展。

()禁忌教育法

蒙古族家长注重利用禁忌教育儿童。禁忌是指“绝对禁止人们接触的事或人以及与此相应的禁忌观念”。禁忌是每个民族都有的,“对于儿童来说决不能忽视其教育性”,蒙古族家长非常注意这一点。例如,孩子玩火,家长就会说“不要玩火,晚上会尿床”,这就是一种禁忌教育。

()通过讲史诗培养孩子品德

蒙古族通过给孩子讲史诗与传说故事来培养孩子的品德。“蒙古人的传说非常的丰富,“化铁F山”的故事脍炙人口,可以启迪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勇敢、顽强、拼搏和进取的精神;阿阑豁阿五子折箭的故事反映了“团结一致就是力量”的哲理,他们广泛的利用历史传说来教育下一代。“蒙古人世代传唱的蒙古英雄史诗竟达300余部(除去变体也有80余部)一个民族中流传如此多的史诗,这是世界各个民族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蒙古英雄史诗与传说故事会影响儿童,让儿童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家长在给孩子讲述史诗传故事时,通过赞美正面角色的勇敢、机智、拼搏的精神,无时无刻的传递给儿童自己的期望,促进孩子形成勇敢、机智、善良、蔑视邪恶的品德特征。另一方面,英雄史诗与传说中的正面角色很容易成为孩子模仿的榜样。“学生喜欢模仿能把事情做好的人,儿童和青少年喜欢模仿那些有名望、有权势的人”。蒙古族史诗与传说故事中的正面角色,在其故事情景中,是那些能把事情做好的、代表正义的人物。因此儿童很容易将其视为自己的榜样,将他们的行为准则视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榜样的力量能够促进儿童形成良好的、积极的品德。

三、蒙古族家庭教育内容

蒙古族非常重视家庭教育,如蒙古谚语讲“冬季的余寒直到春,老人的嘱咐给子孙”,父亲的教育是黄金,母亲的教育是智慧,哥哥的教育是利益,姐姐的教育是慈爱。家教的内容也非常丰富,形式多样,有道德品质的教育,有劳动技能和知识的传授,有传统文化的教育,有环境道德教育和生产知识教育。蒙古人在家庭传统教育方面,比较注重教育者也就是父母自身的形象。对于这一点,蒙古人常说的一句谚语就是“六畜的前两只脚踩过的地方,其后两脚一定能够踩到”。同时,他们也十分重视对孩子们进行爱父母、爱家乡、爱民族的教育。蒙古人懂得,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的人,是很难做到爱他人、爱社会的,爱父母是培养孩子爱心的根本。

()道德教育

蒙古族历来重视对子女进行道德规范的教育,在蒙古族的传统观念中,道德规范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成吉思汗颁布的札撒中就有不少关于这方面格言。例如:“凡子不率父教、弟不率兄教;夫疑其妻、妻忤其夫,男虐待具已聘之女,女慢视已字之男;长者不约束幼者,幼者不受长者约束;高位达官,信用亲近,遗弃琉逖;富贵之家,不急公而吝财;若是之人,必至流为匪类,变为叛贼。家则丧,国则亡,临敌则遭殃。我严加告诫,以防此弊”。蒙古族把家庭的道德教育提高到了关系到国家稳定安危的程度。

首先,道德教育中比较注意的礼仪教育,如让孩子尊重长者,尊敬父母和老师。蒙古族的谚语说:“金银可以获得、父母不能再得。”“别看是鬓发蓬乱,也还是慈爱的母亲,别看是草檐茅舍,也还是可爱的家庭。”“对喂乳汁的母亲,要敬爱;对教字母的老师,要尊重。”不尊重父母和教师,要受到公众的指责和惩罚。

其次,在家中说话要和气,注意卫生,孩子们要学会团结人,养成纯朴的协作精神。尤其是要培养诚信,勇敢的品德。

再次,蒙古族强调的是“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因此,蒙古人一般都不善于张扬。蒙古人在培养孩子勤奋务实精神方面,最经常的一句话就是:“念珠子(喇嘛用的宝贝念珠)、不如饮牛”;“只要劳动,就能啃上骨头”。其实这些训言用蒙古语讲起来,十分生动,而且都是合仄押韵的。在蒙古人看来,少说空话,多做实事是比较实在的事情,他们认为培养青少年勤奋务实精神的有效途径,就是从小事做起,逐级深入。这样,他们尽最大努力不让孩子们成为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的眼高手低者。

()劳动技能和知识传授

在技能教育方面,蒙古族的家庭教育有着利用游戏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方式。如让小孩从小就用弓箭木枪做狩猎游戏,模仿成年人打猎。七八岁开始就要练习骑马驯马,十岁左右就开始摆弄枪去射击飞禽走兽,十一岁时,就可以跟着大人学习打猎,操练射击技术。女孩在母亲的指导下,十一二岁开始学习刺绣和各种针线活儿,个个都成为心灵手巧的人。这培养了女子操持家务的能力也学习了各种社交礼仪。

()生产知识教育

蒙古族家庭会教育后代识别牲畜,诸如牲畜的毛色、性别、年龄以及生长发育等方面的知识,这对于生产生活有着很重大的意义。

()传统文化教育

在传统文化教育方面,民间口头文学起很大作用。自古对英雄信赖的蒙古族认为,男人如果是聪明的英雄,可以盖世。这些教育内容,一般都是借古代历史上的人和事进行教导的。历史上对成吉思汗的评述,更使其成为了蒙古民族崇拜的偶像。儿童、青年们都以自己是成吉思汗的子孙而感到自豪。传统文化就是在潜移默化中教育着青少年一代。

()环境道德教育

蒙古人在家庭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对其子孙后代进行着环境道德教育。众所周知,蒙古族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蒙古人在对其子女进行家庭道德教育时,遵循了自然法则,他们有意无意强化了孩子们的环境意识。

四、人与自然相处的制度层面的生态因素

蒙古族有完整而又严苛的法律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制定法律和行政制度来保护草原,保护动植物,保护水资源,这对今天的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成吉思汗时期的《大札撒》规定“禁草生而攫地;禁遗火而燎荒”,保护草原,禁止在草地上掘地挖土,放火焚烧草原者,将面临严刑酷法。元朝时期的《元典章》中规定,草原上的牧场要划定禁猎区和狩猎期限,对禁止猎杀的动物种类有明确的说明,对私自盗采砍伐森林树木者要严惩。清朝时期的《喀尔喀法典》中规定:“强占别人新挖或修缮的水源者,罚四岁马;自己饮完牲畜不让别人饮者,罚马;故意或戏耍而污染水源者,罚牛、马二只,给证人赏牛” 由此可见,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蒙古民族崇尚自然,深谙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保护草场、动植物、水资源等生产、生活资料,这有利于维持草原生态平衡。

五、人与自然实现和谐发展,我们要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自然观与社会发展观。

首先,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一种真正的平等、和谐的统一,即提倡把人类的利益和自然的利益统一起来的自然观。实践已充分表明,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是典型的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不负责任的愚蠢行为,教训极其惨痛,代价极其昂贵。在今天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我们不能在再走过去的老路,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在综合发展的基础上,搞好胜生态经济建设,努力实现生态文明。

全民动员,培养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其一,加强生态文明观念的教育。生态文明观念的核心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塑,即必须认识到:人既是自然的主人,又是自然的存在物;人既利用自然,又必须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二,加强生态道德教育。生态道德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大力培育全民族的生态道德意识,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才能解决生态保护的根本问题,才能为生态文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其三,加强生态法制教育。保护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不仅需要人类的道德自觉。同时更需要社会法制的保障。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谋发展。

建立生态文明,就必须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来办事,改变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可持续消费之路;就必须在全社会培养环境伦理和道德,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制度,形成善待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

当前,人与自然关系发展的总趋势正从冲突走向和谐,环境保护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重视。我们对此应报以谨慎的乐观态度,相信人类自身的智慧。在未来社会里,我们应选择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持续发展。人生天地间,和谐相处是终极目的。在未来社会里,人类应该主动地、自觉地、积极地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的平衡。

总结:

教育是文化传承的载体,民族教育也以传承民族文化为己任。教育要植根于生活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家庭是人一出生就投入的社会文化环境,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儿童对客观世界和现实生活的认识往往是从家庭生活、家长的言行举止和周围的环境开始的。儿童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家庭作为一个参照群体来认同,从而把家庭规范变成自己的生活准则。

蒙古族对孩子的教育是一种言传身教式,重视培养后代忠诚、信义、矢志不渝的品德,同时,也不放松对身体机能的强化。正所谓,既有伟大的人格,又有强健的体魄。总之,蒙古族家庭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它的内涵十分丰富,挖掘它、研究它、认识它对于家庭教育建设和和谐社会生态文明教育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统一。当前,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作出不懈的努力:一是要大力倡导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人与自然必须和谐相处的观念。二是要尊重科学,倡导科学精神,正确认识自然和自然规律。三是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污染的治理与生态建设。四是大力建设节约型社会。总之,当代全球环境危机所显示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恶化不仅是一个自然问题,还是一个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发展问题。人与自然恶化的社会根源是由不和谐的人与人之间关系所组成的不合理的社会形式,因此我们要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蒙古族在长期的游牧生活中,逐渐形成了与环境相适应的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核心的生态伦理思想。蒙古民族对环境的独特的适应方式在生活领域内大体以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最为典范,并且构成了一系列的蒙古族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蒙古族人在其和谐思想的影响下,创造了独具特色、兼容并蓄的和谐文化,形成以和谐为重要内涵的民族精神。世代居住在草原的蒙古族应该把游牧文化继续传承下去,深度挖掘这种古老文化中的生态因素,发挥其在草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环境伦理价值在社会层面的直接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环境伦理价值实现的载体,环境伦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伦理支持和道德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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